我國自民國104年起,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導,推動政府單位以國家標準 ODF-CNS15251 為文件交換標準格式,分階段要求網站上提供下載可編輯之檔案必須同時提供開放標準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之檔案,電子公文傳遞之附檔必須使用 ODF 或 PDF 格式,以及最終全面使用能正確產生標準 ODF 檔之辦公套裝軟體。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長久以來推動自由軟體、開放格式,有幸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合作,提供各政府單位、學校等顧問諮詢與政策說明等服務,期能達到公文與檔案長久保存,以及徹底解決因格式不相容而無法開啟之目標。
文件自由日
文件自由日是由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主辦的活動,於每年三月的最後一個週三,一起慶祝並宣揚開放標準文件格式的重要性。
2015 年在台灣,推展開放文件標準格式有了很大的進展。因此今年的文件自由日活動,協會將擴大規模,與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屏東縣政府、A+A space 共創共享空間、耀達電腦、智新資通等單位聯合舉辦,分為南北中三場,以不同領域的主題探討文件自由的重要性。
三場資訊分別如下:
2015 年對台灣來說,是大步邁向文件自由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國發會決定要更為嚴格地執行既定的國家標準政策 -- 要求各單位將政府與政府間,以及政府與民間的文件交換格式,一律優先採用 ODF- CNS15251 標準,並以此為目標啟動了三年專案。軟體自由協會在 2015 年到 2016 年年初,全力協助國發會在全國各地舉辦開放文件格式政策說明會。並由理事長出席在丹麥舉行的 LibreOffice Conference,向全世界關心文件自由運動的社群朋友們講述台灣的成果,獲得很大的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