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A: Litigation against Apple

據報導,在即將發布的蘋果 iOS 18.2 中,將針對歐盟用戶做出重大變革。由於歐盟的《數位市場法》(以下稱 "DMA"),歐盟用戶將可刪除 App Store、Safari 等更多內建應用程式,並安裝替代的應用程式商店來取代 App Store。此前,歐盟委員會於 2023 年 9 月將蘋果列為 DMA 的「守門人」平台,要求其開放作業系統、應用商店和瀏覽器的限制,蘋果不僅隨即提起訴訟反制,其後更提出不切實際的「合規方案」而飽受批評。在歐盟委員會展開調查並初步認定其違規後,蘋果終於在這次 iOS 的更新上做出讓步。

我猜是這個原因吧,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以下稱 "FSFE")發表了一篇文章,講述他們在蘋果公司和歐盟委員會的關鍵訴訟中如何進行干預,以及他們挺身而出的理由,非常精彩。本期軟體自由電子報將快速帶大家看看,FSFE 如何在神仙打架之中做出神助攻

DMA:歐盟要給蘋果戴上的緊箍咒

關於歐盟在 2022 年通過的《DMA》,我們在電子報第 0 期有過詳細報導,便不再贅述。而在《DMA》通過之後,第一個開刀對象便是蘋果:

  • 2023年9月,歐盟委員會認定蘋果為 DMA 定義下的「守門人」,且 iOS 的作業系統、應用商店和瀏覽器可能不符合《DMA》的規範,因此展開調查。
  • 但蘋果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地在 2023年11月,蘋果對歐盟委員會提起訴訟,試圖規避 DMA 對 iOS 的互通性之規定,主張這些義務與其商業和經濟利益不成比例。
  • 蘋果並於 2024 年初提出「DMA 合規方案」,但該方案引入爭議性的「核心技術費」收費機制,並維持所有應用程式都必須經過蘋果審查和公證的要求,被批評實際上無法執行。
  • 2024 年年中,歐盟委員會初步裁定蘋果違反《DMA》,其中一個關鍵便是第三方應用的購買管道。歐盟要求蘋果限期改善,否則最高將罰款全球營收的 10%(相當於 383 億美元)。

FSFE:跳進神仙打架裡的小蝦米

FSFE 是歐洲戰鬥很強的倡議團體,向來主張「自由軟體是民主社會的基石」。在蘋果對歐盟的訴訟案(T-1080/23) 這場神仙打架裡,FSFE 這隻小蝦米竟然跳出來、聯合了如第三方應用市集 F-Droid、AppFair 等共九個組織,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聯合立場聲明(joint position paper)作為法律干預。FSFE 聲明書的主要論點包括:

  • 軟體自由限制:蘋果阻擋側載 (sideloading) 和第三方應用商店,違反 DMA 第6(4)條賦予用戶從其他來源安裝應用的權利
  • 互通性問題:蘋果設立一種不透明的系統,阻礙自由軟體存取硬體功能,違反 DMA 第6(7)條要求的免費且有效的互通性 (interoperability)
  • 作業系統限制:不像 Mac 和其他平台,iPhone/iPad 無法安裝替代作業系統,這違反了互通性要求
  • 瀏覽器限制:儘管形式上放棄 WebKit 要求,但其規格過於嚴格,實際上仍阻礙了真正的瀏覽器競爭

FSFE 並強調,「開發者友善」是他們相當重要的出發點。在當前的蘋果生態系中,若要將你開發的 App 被使用者所安裝,你將面對相當嚴格的限制,包括:必須通過 Apple App Store 作為唯一的分發管道,必須遵守蘋果嚴格的審核政策和準則,收費必須支付「蘋果稅」等,你的應用也可能會被拒絕上架。而《DMA》的規範若能實現,開發者將能有更合理的管道和方法來進行分發(distribution),例如:第三方應用商店,直接在網站提供應用安裝檔(亦即側載),或是可以使用替代的支付系統等。

EFF 對蘋果的批評

於此同時,大西洋對面的好朋友:電子前哨基金會(以下稱 "EFF"),也發表文章聲援歐盟委員會跟 FSFE。

EFF 首先批評蘋果「嚴格控管是為了安全性」的論述:蘋果宣稱,因為使用者可能選擇不好的軟體,所以不應該讓用戶有自由選擇軟體的權利;而 EFF 反駁:用戶才應該擁有最終決定權,而非由蘋果片面決定什麼軟體可以安裝,這論述完全不合理。此外,雖然蘋果到處宣傳他們對使用者隱私的承諾,大部分來說也做得很好,但我們同時也一些反面案例,包括在中國市場封鎖所有可用的隱私工具,或自己追蹤使用者隱私、來支持自己的廣告等。EFF 在文中也表達了對《DMA》互通性條款的讚賞,支持 FSFE 對蘋果施壓、要求其遵守法律,並強調:無論是為了軟體自由、隱私保護還是民主,最終決定權都應該掌握在使用者手上,而不是被平台把持。

小結:為創新與民主開闢道路!

雖然《DMA》最直觀的效果是「修理科技巨頭」,但孕育適合創新的土壤,才是《DMA》真正的目的。如同我們在電子報第 0 期寫道:

《DMA》定義下的「守門人」有兩大特點:首先,市值達750億歐元、年營收達75億歐元、每月活躍用戶至少4500萬人的科技巨頭;此外,守門人對歐洲內部市場具重大影響力,少了這些平台的中介,交易便難以達成,甚至控制整個生態系(例如兩大應用程式商店之於 App 開發商與消費者)。透過對平台內的商業營運資料上下其手,或讓用戶難以轉換到其他服務,守門人就得以阻止或妨礙競爭對手的服務觸及到用戶;如此一來,不僅妨礙了競爭,更妨礙了創新。而《DMA》的立法宗旨,就在於消解守門人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這讓我想到最近討論度很高的《國家為什麼會失敗》一書。2024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由3位學者共同獲得,其中艾塞默魯和羅賓森的重量級著作《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歸納出「廣納型」和「榨取型」兩種社會制度,並指出,透過民主、法制、保障創新跟私人財產,從而讓公民和國家都能累積財富的廣納型制度,才能獲得長久的繁榮;而高壓極權政府治理下的「榨取型」制度,也許能在一定時間內獲得繁榮,卻是經不起動盪的砂上樓閣。

當歐盟與蘋果纏鬥的時候,Spotify、Epic Games、Basecamp 等多家美國公司,也各自跟蘋果進行著反壟斷訴訟;而與 FSFE 共同聯名提交聯合立場聲明的 F-Droid、AppFair 等組織,也是蘋果禁止第三方應用市集政策的受害對象。這些形形色色的行動者,似乎都在說著同一件事:封閉、獨斷的生態系,已經不合時宜了!我們期待看見巨獸所蓋的圍牆轟然倒下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