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正式掛牌營運在即,長期關注數位人權及數位轉型的公民團體:開放文化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中華民國自由軟體協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發表了聯合聲明,除了呼籲數位發展部應完善數位政策框架,也提醒新部會之任務不應偏重拚經濟,更要顧及基礎之公民權利、公民參與才能健全數位發展。

 六成民眾對數發部霧煞煞,缺乏信任是隱憂

在聯合聲明中,四個民間團體提出共六點訴求,包括盼望數位發展部 〔數發部〕能清楚說明其施政規劃、重視公部門的數位培力、以數位人權為考量、公私協力機制、促進民主參與、落實開放原始碼及開放資料數位發展納入公民團體,希望數位發展部能成為一個「促進自由開放、保障民主人權、鼓勵公共參與」的創新部會。

該聲明強調,成立部會等級的數位專責機關是重大的行政組織變革,直至今年五月,仍有調查顯示近六成民眾不了解數位發展部。即使是長期關注的公民團體,對於數發部未來的政策規劃仍是霧裡看花。開放基金會董事長李柏鋒表示:「信任是數位公民社會發展的基礎。數發部掛牌日期一延再延,到目前都還沒有明確的施政架構和內容,的確令人憂心。」

智慧島嶼,更需要與公民共進

除了政策架構之外,公民社會參與是聲明中的另一個焦點。面對數位時代的各項挑戰,往往無法單靠政府一己之力去應對,尤其疫情期間,包括臺灣的「口罩地圖」及各國許多數位防疫方案,皆是以公私協力的模式才能快速推進。此外,臺灣作為亞洲民主指數排名第一的國家,具有強健的科技社群及公民團體,而目前在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空間 (PDIS)」 的業務框架中,也已有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創協作的實際案例。然而,現在數位發展部釋出內容中,卻未有具體說明如何善用臺灣特有的公民社群優勢來建立公私協力機制,如此恐錯失打破國際孤立、形成區域同盟的良機。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特別指出:「數位發展部應重視整體公部門的數位培力。整體公部門的數位能力提升,政府對各領域的管理效能也會連帶提升。」而要能深化政府數位能力,不只促進橫向連結和公民參與,落實科技的開放透明也是關鍵,這包括政府資料格式的開放、系統原始程式碼的公開。中華民國自由軟體協會理事長 翁佳驥 強調:「面對後疫情時代急需復甦的社會經濟,數發部更應採用不被壟斷的開放原始碼軟體系統版權,去除不需要的浪費,將資源花在刀口上。」採用開放原始碼和開放資料不是要公開個資,而是讓人民可以監督、參與和改善。目前德國、丹麥等國家已全面施行,臺灣的實力絕對是做得到的。數發部應以身作則,作為以公私協力、開放透明進行數位治理的示範機構。

數位發展,納入人權思維讓經濟更強健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執行長施逸翔表示 :「以人權為基礎的發展,才有可能維護人性尊嚴且通往永續發展的環境。」施逸翔認為,在數位時代下,想構築更好的數位發展環境時,絕對需要先建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數位人權環境,而這與個人隱私、言論自由與民主的保障密不可分。以愛沙尼亞為例,面對俄羅斯強權和經濟命脈的發展需求,自 2002 年起,透過完善法規和公民隱私保護,逐步推動數位相關政策和公私協力模式,打造出國際接軌且全面數位化的環境,大大吸引 ICT 產業投資和新創進入,進而發展出以「數位力」做為主要經濟實力的典範。因此,在數發部上路之際,呼籲政府應盡快同步建立獨立的個資保護專責機構,以及推進個資法的修法進程,莫讓數位發展的環境失衡。

聲明最後強調, 促進公眾參與及強健民主社會才應是數位轉型的最終目標。不論數位發展或開放資料其本意不應限縮於加值應用或科技使用。數發部的角色在實現數位願景上至關重要,民間團體希望透過此次聯合發聲,呼籲數發部能完善法治並說明其施政規劃、納入數位人權思維,在公私互信協力下,使政府運作更加公開透明、允許監督、公民共進,來發展臺灣更宏觀的數位治理藍圖。

 

新聞稿聯絡人:

開放文化基金會 副執行長 耿璐 lulu@ocf.tw
開放文化基金會 專案管理師 黃詩惠 szuhui@ocf.tw